
笔者是一位最基层的农资经销商,在农村时常遇到这样的现象:
一是农民用药时,逮啥用啥,爱咋用就咋用,想咋用就咋用,随意性太大,包括用药时间、用药浓度、勾兑方法、盲目掺混等等,像高温、浓度高、掺混不合理都能引起灼伤、烧苗等,造成药害事故的发生。
二是特别是农民在实际掺混农药勾兑时,操作不科学,容易导致事故或降低农药效果。如:农民将几种农药掺混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先将几种药剂一次性倒入喷雾器中,然后再往里加水。正确的做法应该在药剂倒入喷雾器以前,先将喷雾器中加入适量水,再将要勾兑的药剂依次倒入容器、依次用水冲释,而大多数农民为了省事,往往将所有药剂一次倒入容器,并一次用水冲释,有时往往导致发生事故。像去年秋季,街头镇一农民在防治大白菜枯萎病时,使用杀菌剂三氯异氰尿酸时,先将药剂倒入喷雾器内,随即又加入一种杀虫剂,结果发生自燃事故,将喷雾器底部烧成一个大洞,幸亏人员没事。该药剂正确的方法是,先将喷雾器中加入足够的水后,再将本品倒入并搅匀,然后再加入其它药剂。
三是很多农药在使用过程中,要求二次稀释,而大多数农民都是图省事将药剂直接倒入喷雾器加水稀释,结果由于浓度不均导致事故的频频发生。
四是特别是农民在使用农药过程中,防护意识淡薄,尤其近两年来随着很多高毒农药的取消,农民的防护意识更加淡薄,有时施药时甚至光着膀子、穿着短裤毫无防范意识,结果往往导致事故发生。当然,这里面有农民自身文化水平不高的原因,再就是农药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够,或者说是缺失造成的,更重要的是厂家业务员、经销商故意误导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就需要我们这些基层经销商承担起这一责任,应该正确告诉农民一般的用药常识。
一是选用对路的农药品种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病虫草害正确选择所需农药品种,做到对症下药,是取得良好防治效果的关键。否则,不仅效果差,还会浪费农药,耽误防治时机,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二是掌握适时用药不同发育阶段的病、虫、草害对农药的抗药力不同。在虫害方面,一般3龄前幼虫抗药力弱,提倡3龄前用药,效果较好。在病害方面,病原菌休眠孢子抗药力强,孢子萌发时抗药力减弱。在草害方面,杂草在萌芽和初生阶段,对药剂较敏感,以后随着生长抗药力逐渐增强。所以,在使用农药时必须根据病、虫、草情及天敌数量调查和预测预报,达到防治指标时及时用药防治。
三是严格掌握用药量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推荐用药量一般都是经过反复试验才确定下来的,使用中不能任意增减,以防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治效果。
四是喷药要均匀周到现在使用的大多数内吸杀虫剂和杀菌剂,以向植株上部传导为主,很少向下传导,因此喷药时必须均匀周到,不重喷不漏喷,刮大风时不要喷,以保证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五是坚持轮换用药,延缓有害生物抗药性的产生农药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抗药性,如果一个地区长期单独使用一种农药,将加速其抗药性的产生。为此,在使用农药时必须强调合理轮换使用不同种类的农药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提高农药使用寿命。
六是合理复配混用农药复配、混用农药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两种或两种以上农药混用后不能起化学变化。因为这种化学变化可能导致有效成分的分解失效,甚至可能会产生有害物质,造成要害。比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菊酯类杀虫剂和二硫代氨基甲酸衍生物杀菌剂均对碱性条件较敏感,不能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有机硫杀菌剂大多对酸性比较敏感,不能与酸性农药混用。
田间混用的农药物理性状应保持不变。两种农药混合后产生分层、絮状或沉淀,这样的农药不能混用。另外,混合后出现乳剂破坏、悬浮率降低甚至结晶析出,这样的情况也不能混用。因此,农药在混用前必须先做可混性试验。混用农药品种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兼治不同的防治对象,以达到农药混用后扩大防治范围、增强防治效果的目的。混剂使用后,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量应低于单用药剂。农药混用应达到降低使用成本的目的。
当前,农资市场缺少规范管理,经营者乱卖、农民乱买、买后乱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另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缺乏给农民提供科学用药技术指导的主体。目前农民使用农资产品,主要依赖于经销商的推荐与指导,但经销商的技术指导难免具有片面性。一来经销商自身素质有限,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他们大多半路出家,或自学成才,没有真正受过专业教育,在实际的指导工作中难免力不从心,甚至产生误导误诊。二来经销商终归以经商为目的,他们的技术指导难免要和自己经销的产品挂钩,他们的技术指导难以跳出推广自己产品的圈子,自然会带有功利性,他们的技术指导就会缺乏广泛性、通用性,农民在实际农业生产中往往难以对症下药。
还有过去一直在农村承担技术指导的各级植保站、农技站、林业站、种子站,近年来随着体制的改革,也都是名存实亡,要么改制、人员分流,要么因经费困难,服务功能弱化缺失,难以起到应有的技术指导作用。像现在几乎所有乡镇级的站、所,都是光杆司令,一人既是站长也是工作人员,很多地方这些人员还都是身兼数职的多面手;县级农业局、植保站的技术人员也是因点多面广跑步过来,一年也难得下到基层几趟,具体的指导更是无从谈起。
笔者认为,要改变这一现状,亟需有专业人才为农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技术指导。记得在过去,每一个村庄都会设立一两名农民技术员,专门负责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有什么病虫害发生了,需要使用什么药物,什么时间防治等,技术员会随时用村里的大喇叭广播,然后用村里的黑板报将所用药物、勾兑方法写出来,农民便会在饭前饭后出来看看,互相交流一下,最后按照指导进行操作,实践证明,他们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体制的改革,现在基层农村已经没有常驻的技术员了。笔者认为,恢复农民技术员这一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一些具有一技之长、懂农业技术的农民或种植专业户聘请为村级农民技术员,一年可以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或由县级农业主观部门对他们进行农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常年担任起村里的农业技术执导。这些人本身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自己种地,就更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目前还可以考虑在村官选举中,将基层具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技术员纳入到领导班子,让他们承担起指导农民用药的重任,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此外,可以把经销商培养成指导农民用药的重要力量。比如定期对他们进行一些免费的技术培训,让他们真正掌握一技之长,能够胜任自己的角色,同时,可以适当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或扶持,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可以把他们作为兼职的技术指导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和与农民零距离接触的优势,使之成为真正能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土专家、技术能手,成为指导一方地区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好帮手。同时也提醒我们广大农药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要卖好农药,还一定要向农民说明白使用方法,让他们搞清楚药物的使用范围,宁肯多耗费些时间,多费一点口舌,也一定要教农民搞清楚,万不可心存侥幸,敷衍了事。
再就是,每个农药厂家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技术力量。像近年来很多厂家为推广某种产品,在各地建立的示范园、示范田,厂家的一些专家、技术员就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跟踪服务、技术指导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如果能让厂家的这些力量和当地的农民技术员联姻,技术员起到了一个连接厂家、农民两者的桥梁作用,利用厂家的资金、技术优势,参与到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指导中来。像农民遇到的技术难题,农民技术员解决不了的,技术员可以借助厂家的技术力量来解决。这样,厂家扩大了产品销售,农民得到了增产、增收,自然就取得了一种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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